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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让牛长得快又肥这俩牛肉摊主干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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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晚报

网络配图

听说喂牛“瘦肉精”可以长得“快”,长得“肥”,有人就去做了这件犯法的事。3月13日,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两名牛肉摊主以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各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去年,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一宾馆的卤牛肉进行抽样检验时,检出了盐酸克仑特罗成分(俗称“瘦肉精”)。这些牛肉来自哪里,为什么会含有“瘦肉精”?追查下去,发现这些问题牛肉来自泰顺县罗阳镇某农贸市场的一牛肉摊位。

51岁的钟某和43岁的夏某是该摊位的共同老板,经营牛肉生意三年多,钟某负责买牛,夏某负责屠宰和销售。钟某交代,他们从泰顺、福建、金华等牛市场上买来牛,暂养在牛棚里,屠宰销售。去年6月30日,钟某通过位于金华的牛经纪人李某(另案处理)作为中介,购买了7头活牛。夏某屠宰其中一头牛时,对牛进行了尿液检测,发现该头牛被喂养了“瘦肉精”。夏某把该情况告诉钟某。

“我知道卖这种加了瘦肉精的牛肉不好,但是不卖肯定会亏本。”钟某说,他们继续销售。而且钟某又于去年7月23日和29日再次通过李某购买了活牛。

同年8月2日,钟某又通过李某购买了5头活牛,连同从其他地方买的3头活牛,共8头。钟某看棚里的一头活牛比较瘦,听说喂牛“瘦肉精”可以长得更好,便也对其喂养了“瘦肉精”。笔录中,钟某称,“瘦肉精”是安徽的一名卖家送给他的。经鉴定,钟某、夏某的牛棚中的6头活牛尿液中均检出“瘦肉精”成分。

法院认为,钟某、夏某明知涉案活牛含有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的“瘦肉精”,仍然屠宰、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了解到,长期食用“瘦肉精”,会在人体肌肉和内脏器官有较高浓度的药物残留。人食用后重则出现心慌、肌肉震颤、头疼、神经过敏等症状;轻则感觉不明显,但长期食用可致“慢性中毒”,引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原标题《“瘦肉精”能让牛长得快又肥?泰顺俩牛肉摊主干出犯法事》,原作者周蓓蓓泰萱。见习编辑邵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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