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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一男子酒后打人被传唤后挑衅称有种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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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顺一男子酒后因打人被传唤至派出所后,竟用肢体、语言挑衅民警,叫嚣“有种拘留我十五天”。

年11月10日23时许,泰顺男子方某在罗阳某小笼包店吃夜宵时,眼见着隔壁桌的一名男子潘某很是眼熟,就跟他打了声招呼,但潘某没搭理他,随即方某朝他脸丢了一粒花生米,后来招来了潘某一顿辱骂和殴打。

“我朋友被那个男的打了之后,还被他拽住衣领,在马路边转了好多圈。”方某的朋友上前劝架时,也被狠狠地骂了一顿。

民警到达现场之后,潘某仍继续对方某进行殴打,民警果断将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办案区等候室,潘某借着酒劲,不停地打砸玻璃门和室内财物,严重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面对民警的询问,潘某不但不作回答,反而用一大堆粗俗的言语,辱骂、恐吓民警,不仅如此,还挣扎出询问椅,用手挑衅民警,并且背对着民警,摆出一副盛势凌人的姿态,气焰十分嚣张。

“有种拘留我十五天”。潘某在接受询问时,放出狂言。然而,狂妄出自无知,对法律的无知,藐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潘某最终如愿以偿,因殴打他人、阻碍执行职务,他被泰顺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经查,该潘某,今年33岁,泰顺县罗阳镇人,曾因吸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行为违反法律,被泰顺县公安局依法处理过,可谓是前科累累、劣迹斑斑。

转自浙江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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