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封面图来源网络
案件回顾
“姐夫,这个忙你一定要帮我。”毛某只是因为帮了亲戚张某一个忙,结果却一起被告上法庭。
原来张某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因向多人借钱无法归还,被告上法院。为了在法院拍卖房产后能分到部分钱款,张某与妻子何某恶意串通姐夫毛某,通过伪造借条的手段,捏造虚假债权关系,并让毛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后查清事实,经泰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何某、毛某被县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刑罚。
检察官说法
Q
p>什么是虚假诉讼?A
p>民事“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毛某为帮亲戚一个“忙”,捏造虚假借款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财产分配就属于此类情形。这不仅损害了案外人的合法债权,同时也损害了诉讼秩序和司法公正,影响社会诚信。
Q
p>虚假诉讼构成刑事犯罪吗?A
p>会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刑法》第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Q
p>遇到民事虚假诉讼怎么办?A:
在可能遭遇民事虚假诉讼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济。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请再审,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公信力,泰顺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监督为着力点,明确了公检法在各阶段的配合协作,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司法惩戒和刑事打击手段,最大限度铲除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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