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汪子芳通讯员范荣张传河
近日,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工程标的为1.37亿元、涉及民生工程的串通投标案。
标的额为1.37亿的民生工程
竟然有人串通投标
年4月,泰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温州市公安局移交的线索:泰顺县某公路的工程投标单位涉嫌围标串标。
接到线索后,泰顺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侦查人员迅速从招标单位、招投标中心以及招标代理公司调取了此次招投标的招标文件、投标标书等相关资料,制定侦查计划,逐步突破。
此次投标共有53家企业参与,通过查看标书外观,侦查人员发现,有5家投标企业的标书做工粗糙,仅仅将打印的A4纸用订书机简单装订,而其余企业的标书制作精美,和这5家差别很大。
接着查看标书中的字体,发现该这5家标书的报价清单中字体、大小、排版甚至设置换行都一致,而且,他们每个标段的报价,上下只有5万元至40万元之差,相对接近。
通过仔细研究比对标书内容,侦查人员意识到,这5家公司的标书关键部分雷同,有可能存在相互复制或同一人制作的嫌疑。
此次投标保证金高达80万,涉及企业多达53家,如何在众多企业中挖出幕后串联人员成为关键。
理清案件脉络,关键在人。围绕这5家标书雷同的公司,专案组从报名、投标保证金这一重要环节入手调查。
“这类的串标案件隐蔽性很强,而且都是利益获得方,很容易形成攻守联盟,取证有很大难度。”泰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传斗说道。
侦查人员梳理后发现,一共有21家企业用保函的形式缴纳,并且其保函均为同一家银行根据温州某担保公司的要求出具。通过调查担保公司,发现5家公司均由同一业务员承接。
标书核心内容十分雷同
5家保函的递交人来自同一家企业
为了确定参与串通投标人员之间是否联系,民警针对这5家保函的递交人,结合5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开展调查,发现均是林某集团的员工。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串通投标案渐渐浮出水面。
经过前期长达四个月多地取证,专案组决定统一收网,将罗某、周某、何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嫌疑人到案后,拒不认罪,企图蒙混过关。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专案组终于顺利取得嫌疑人的口供。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是林某集团(本文中提及的企业均为化名)高管,负责该集团的市场营销业务,集团招投标也是罗某分管的业务之一。
年6月,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一则关于泰顺某公路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对投标人资格、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建设工期等关键项目做了明确。
在看到这则招投标公告后,罗某通过系统查询,查询到几家拥有资质的公司,并从中选择了四家经常有来往的公司。
为了提高自己集团中标概率,罗某要求其分管的市场营销部部门负责人何某联系这四家公司参与投标。
罗某所在的集团让银行为四家公司开具参与投标需要的保函,同时让何某安排集团四名员工带着保函和各自身份证去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以四家公司的名义去递交报名参与投标。
罗某与四家公司分别约定,如果对方中标,则以中标公司的名义进行管理,而项目实际交给林某集团进行施工,中标公司分别收取2%-3%不等的管理费用,费用高达余万元至余万元。如若未中标,能收到元到元不等的参与投标差旅费用。
开标前,罗某让四家公司将各自公司的公章盖在多张不同的空白A4纸上,并通过快递寄到罗某手中。
开标前几个小时,罗某根据调整系数、复合系数、下浮率算出投标报价,为了提高自己集团的中标概率,算出四种不重复的报价,并套打在多张空白A4纸上。
7月25日,该项目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标,为防止被工作人员发现五家公司私下串通投标。在开标前将制作好的标书交给四家公司的员工,让四家公司的员工自己递交标书。
结果,罗某所在集团联系的台州温岭某公司以约1.37亿元中标。
年4月24日,温州市审计局对该两段公路工程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嫌疑,移交线索给公安机关侦查,进而案发。
8月15日,罗某、何某等5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移送至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涉案人员共有21人,企业、私人资金帐户58个,涉事企业53家,涉案金额达1.37亿元,一举打掉长期盘踞在泰顺工程领域的串标团伙。
民警提醒:为了营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近两年,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温州市护航两区创建各项举措落地开花。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对投标事项进行串通,损害市场主体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达到排除或限制他人平等参与竞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