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汪子芳通讯员范荣刘英杰
早在建村时就存在的枫香树,原本是村民眼中的风水宝树,历经两百年风雨依旧枝繁叶茂,今年却“惨遭谋害”,被人从树干根部砍了一圈,剥掉了树皮,还灌下了除草剂。
这株两百年历史的古枫香树,被认定为国家三级古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枫香晚花静、锦水南山影”,这是古人笔下枫香树的诗情画意。
到底是谁狠心下毒手,为什么要置一棵古树于死地呢?
泰顺警方追踪一个月,最终抓获5名伤害古树名木的犯罪嫌疑人,破获了温州首例非法毁坏囯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
年的古树被人为破坏,被割掉一圈树皮灌下除草剂
在温州泰顺彭溪镇的柘下村,有一棵原本生机盎然的枫香树,年历史的古树,一直是村民眼中的风水宝树,也是村民的骄傲。
4月15日,泰顺县公安局彭溪派出所接到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线索,柘下村的这棵古树名木被人损坏。
民警在勘察过程中发现,这是一棵枫香树,古树位于一个寺庙旁边,树干靠近根部位置有人为破坏的痕迹,树根的一圈树皮被故意割破,失去树皮的保护,裸露在外的木质已由白色转为褐色。
经过初步勘验,这株古树被破坏足足有两个月。
民警查阅资料并调取相关文件,得知古树树种名为枫香,属金缕梅科,树高23米,冠幅平均13.5米,树干长2.7米,估测树龄为年,已被认定为国家三级古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据村民介绍,这株古枫香树历史悠久,建村之时就已经存在,由于长在寺庙边上,村里人都认为是一棵风水宝树。
“想不到竟然有人会去毁坏古树,太缺德了!”村民们愤怒地说。
民警追踪调查一个月,嫌犯破坏古树的原因令人震惊
由于古树所在村地处浙闽两省交界,周边人员复杂,加上周边没有监控设施,作案时间过去这么久,破案条件十分恶劣。
一个月来,办案民警坚持不懈,一次次深入调查走访,并依托泰顺公安“铁盟警务”机制,联合福建省福鼎市贯岭派出所,经过分析研判,最终将目标锁定在萧某花身上。
肖某花今年72岁,是泰顺县彭溪人,萧某花被民警抓获后,供述出萧某印等四人,迫于压力,萧某印等4人最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萧某花等5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萧某印供述,他们5人都是柘下村村民,平时经常去庙里烧香拜佛,时常要打扫这个庙。由于古树的枝叶会把庙宇的瓦片损坏掉,而且树叶掉到寺庙上很难打理,所以一直不喜欢这棵“捣蛋树”。
如果把这棵枫香树砍掉,不就少了很多打扫和维护寺庙的麻烦?而且,还可以一举两得,趁机把寺庙扩建一番。
五个人不知道谁先提出这个主意,大家随即同声附和,合谋想把古树砍掉。
但是,他们也知道这棵年的枫香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砍伐毁坏。
但是“事在人为”,五人一合计,便动起了歪脑筋。
“我们先是用斧头在古树根部砍一圈,然后往里面灌除草剂,再用黑布将砍掉的部分包裹起来,以便掩入耳目。”肖某输向民警交代,接下来,他们准备等古树自己慢慢死掉,如果这样破坏还没死掉,就准备再多加几次除草剂。
等古树完全枯死后,再上报政府把它砍掉,一来不用再清理树叶,二来为达到了扩建寺庙的目的。
经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认定,这棵年树龄的枫香树已死经亡。
5月30日,萧某印等5人因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泰顺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萧某印等5人的教训警示村民,古树及一切珍贵植物不容非法采伐或毁坏,否则,难逃法律的惩处。
警方提醒,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