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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晚报
2岁的她,在四年时间里从一名基层办事员到走上中层岗位,她的工作能力备受肯定。然而,她却辜负了这份肯定,私吞救灾、救济款57万余元,因犯贪污罪3月14日被泰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她姓钟,温州泰顺人,曾是一名内科护士,年考上了泰顺县事业单位编制。年12月至年4月,钟某分别担任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在此期间,她利用经手发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补贴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特定款项的职务便利,在多位残疾、失能老人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命钱”上动心眼,以制作虚假支出凭证、工资报销表、会议记录、假冒补助人签字等形式将贪污来的救灾、扶贫、养老特定款项57.4万元转入自己账户内,用于偿还其父亲债务及个人生活支出。
“我急疯了,而恰恰这几年经我手发放的资金一直有,有种病急乱投医吧,从最初想挪用几天,到后面的一笔又一笔。”钟某说,她的爸爸是做工程的,欠下二十多万元债务。
年9月,泰顺县审计局对三魁镇主要领导进行离任审计,钟某的事情案发。
法庭上,钟某认罪。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冻结的赃款.65元予以追缴,退还三魁镇人民政府,并继续向被告人钟某追缴赃款.35元。
(原标题《贪污扶贫资金57万元救自己的“贫”80后女干部被判5年》,原作者周蓓蓓。见习编辑邵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