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新时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进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意见》提出:将重点支持国家明确纳入浙西南革命老区规划范围的丽水市全域和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等5个革命老区县,以及浙江省山区26县范围内的淳安县、武义县、开化县、仙居县等4个革命老区县。
主要目标为:到年,革命老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总体达到65%;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的浙江方案初步形成。
为此,《意见》从加快提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活力、着力完善革命老区基础设施网络、积极推动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大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等方面入手。将加快革命老区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体系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及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围绕革命历史创作一批文艺作品。
《意见》提出,接下来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浙西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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