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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新闻网
日前,省美丽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通报年清新空气示范区审核评价结果,泰顺县等16个县级城市符合评价标准,被评为第一批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近年来,泰顺县通过“两调整两治理”(产业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治理、扬尘综合治理)等综合管理手段,积极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始终保持优良。年泰顺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优良率%,位列全省第一。年有效监测天数天,其中优的天数天,占80.8%,良的天数70天,占19.2%。全年空气质量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PM2.5、PM10、NO2、SO2平均浓度分别为21μg/m3、32μg/m3、9μg/m3、4μ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96μg/m3,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0.9㎎/m3。
(原标题:泰顺县被评为第一批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