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温州消费券又来啦!
快收好这份领券攻略~
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二期“温享新消费”促消费活动,6月10日起,向全体在温人员(包括市外来温人员)发放3亿元消费券。
一
活动时间
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
发放对象
全体在温人员(包括市外来温人员)。
三
发放安排
活动一
通用型消费券
券包金额:
单个券包总价值元,每份包含2张满25元减10元,2张满58元减20元,1张满元减60元,消费者一键领取,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发放时间:
第一期6月10日-6月12日,定于6月10日上午10:00开始,拟发放个通用消费券券包;
第二期6月16日-6月18日,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第三期6月22日-6月24日,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使用规则:
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每天最多使用3张。申领后有效期7天(含当日),逾期自动失效。
活动二
家电数码消费券
券包金额:
设置3种面值:满元减元,拟发放1.8万张;满元减元,拟发放1万张;满0元减元,拟发放0.3万张。每期活动期间,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仅能选择其中一种面值领取,每人仅限1张,先到先得,抢完为止。领取成功后,不能再领取另外两种面值(每种面值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发放时间:
第一期6月10日-6月12日,定于6月10日15:00发放;
第二期6月16日-6月18日,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第三期6月22日-6月24日,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使用规则:
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每天在同一门店最多使用1张。申领后有效期7天(含当日),逾期自动失效。
活动三
汽车消费券
活动时间:
6月10日至6月30日(补贴额度在审核程序页面实时更新,申领完活动即止)。
补贴金额:
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温州经开区分别作为独立的发放主体。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即个人用户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0元;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元。
补贴方式: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车行购置新车→登录车补平台→凭相关资料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发放主体以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温州经开区公告为准。
活动四
数字人民币红包
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视情况调整消费券配置,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四
申领方式
市民从支付宝首页“温享新消费”专区入口或搜索“温州消费券”等关键词进入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分时段多轮投放,每轮每人最多在每个发放主体辖区申领一次。市民可在“温享新消费”页面查看抢券攻略
五
适用范围
分9个主体发放: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经区、温州经开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和龙港市。在温人员消费券申领时,只能根据当前地理位置所在地申领对应发放主体的消费券,消费券只能在其发放主体对应的辖区内使用。
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和龙港市等活动细则见各县市区公告。
六
商家范围
根据消费券发放指导意见圈选符合要求的商家,市区消费券发放6月6日起开放线上报名入口,支持商家进入温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