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年泰顺县面向温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选调人数
本次我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涉及3家单位共3名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各级**机关和省部属单位在温机构中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或原户籍)在温或者配偶(或父母)在温工作生活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要求执行。专业要求参照《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年龄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年12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温州市加快发展地区人员尚不满足调离积分制管理办法的;
5.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新提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计划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泰顺*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