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泰顺县农村学校教师结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安心农村学校工作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经泰顺县人民*府同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5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号)精神,现将泰顺县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立志为泰顺县教育事业服务,具有泰顺县户籍,参加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20名,其中小学全科教师6名、初中学科教师6名、高中学科教师6人,“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2名。具体培养院校等详见附件。
三、招生录取程序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开展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详情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