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泰顺县医保局通过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实行“拉网式”检查,开出首张针对欺诈骗保的行*处罚决定书。
据悉,当事人冒用亲属医疗保障卡到卫生院就诊购药,致医疗保险基金多支付医疗费用共计.41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已构成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县医保局遂于8月17日予以立案调查,通过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询问,多方面巩固证据,现已查明案情,并于年8月2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泰医保处罚告〔〕第1号行*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该项权利。鉴于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处罚,县医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退回骗取医疗保险金.41元;并处骗取医疗保险金额的二倍罚款计.82元。
县医保局通过全面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等专项行动,制作医保手册5万份,发放国家医保*策问答手册1.5万份,宣传折页5万份。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积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防控,全力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的惩治力度,在全县持续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同时,县医保局专门开设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向我们提供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的相关线索,经调查核实,按照医保资金损失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蔡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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