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
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贯彻
ProtectingWildlife
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依法打击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不法行为,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干警对全县范围内的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铺经营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日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部分商家仍存在使用“野生”、“野味”等词语宣传交易、诱导顾客等行为,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双方围绕商家不法行为及该行为的性质进行深入讨论,并就如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交换意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听取我院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和餐饮服务店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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