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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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泰顺县检察院依法以开设*场罪对张某等20人提起公诉。经查,张某等人在泰顺各山头开设*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涉*资金达余万元,非法获利达余万元。
泰顺地处浙南闽东山区,山高林密。去年8月,一个在泰顺县西旸镇、三魁镇等地偏僻山头流动的*博团伙被查获。该团伙依靠偏僻山头的特殊位置,特意选择在无人居住、视野开阔的老房子或空地开设*场,以“牌九”形式进行*博,团伙分工严密,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
为躲避打击,*场一天只开两场,每*一场就换一处地方,地点均不重复,时间一般在中午和下午下班后。据了解,该团伙有20多个流动聚*窝点,包括三魁镇、仕阳镇、与福建省寿宁县交界的山头等,可谓是“狡兔三窟”。每次开*前该团伙会通知参*人员在指定地点集合,派专人开面包车接送、搬运*博所需工具。
此外,开*时有专人负责在外围望风,一有风吹草动就通知参*人员快速撤离;有专人做后勤保障工作,为*客提供食宿,以吸引更多人前来*博;还有专人在*场负责抽头等。每场*博中*徒多则上百人,少则六七十人,其中有夫妻档、父子档、母女档,还有全家一起上阵参与*博的。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因*博造成暴力斗殴、家庭破裂、债台高筑乃至人性缺失的现象不胜枚举。*博不仅有损身心健康,而且是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大家一定要拒绝*博、远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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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新闻网
泰顺一家银行记账员胡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单位国库券的资金,案发后潜逃,隐藏了长达23年之久。今年6月6日,胡某终于来到泰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昨天,胡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
家庭困难盯上国库券
胡某,男,泰顺人,年出生,泰顺一银行储蓄部记账员,负责银行柜台的记账并保管国库券等有价证券的工作。案发前,胡某的家庭条件较为困难,其父亲生病每月需要元左右的医药费,这在当时是个不小的数目,兄妹一个在实习,一个还在上学,再加上家里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要照顾,家庭入不敷出。胡某便想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单位国库券的资金。
年8月,胡某分两次冒用国库券存户曾某、宋某、林某的账号、金额,私自填写四张国库券收款凭证第二联(给缴款客户联),之后他趁同班组的出纳夏某外出的时候,偷盖出纳员印章、储蓄部印章及现金付讫章,并销毁这四份国库券收款凭证的第一联(由银行保存)和第三联(存根联),入账后将这四笔公款合计元占为己有。然后,他把这些钱全部交给母亲,并谎称是跟朋友借的。
东躲西藏了23年
事情败露后,胡某畏罪潜逃,而这一逃就是23年之久。这些年,他为了生计辗转多地求生,经常换地方躲藏、靠打零工度日,每天因为害怕和不安,陷入严重的失眠,无法睡一个安稳觉。没有稳定的收入、不敢与人多接触,为此,胡某曾多次想过投案自首,可一想到投案后会坐牢,便又下不了决心。
对于胡某的抓捕,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年10月4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某立案侦查,年7月27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刑事拘留。
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公安部门努力查找胡某具体的落脚点。同时,办案人员多次走访胡某的老家,向胡某的家属亮明身份,对其家属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家属让胡某主动自首可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在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规劝之后,胡某的家属表示愿意帮助劝返胡某投案自首。在胡某80岁的母亲和已经上大学的女儿对胡某连番思想规劝和亲情攻势下,胡某最终决定投案自首。
归案后,胡某如释重负。他说:“23年来,我潜逃在外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东躲西藏,终日惶恐不安,这些年已经错过了陪伴女儿成长,再也不能错过赡养年迈的母亲了。”
在审查起诉阶段,胡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配合调查取证,积极争取法律和*策的宽大处理。今年7月3日,胡某将所贪污款项退至泰顺县检察院账户。
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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