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巨野人大
年4月12日,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县人民*府县长王东的提请,决定任命:
王华锋为巨野县人民*府办公室主任;
张德民为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牛树昱为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德进为巨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蔡备战为巨野县水务局局长;
李保堂为巨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衍芳为巨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孟海燕为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姚辉让为巨野县审计局局长;
贺西振为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汝雨为巨野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华锋巨野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张德民巨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牛树昱巨野县人民*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德进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蔡备战巨野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李保堂巨野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朱衍芳巨野县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孟海燕巨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姚辉让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新印巨野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韦统印巨野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备松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谢新平巨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巨野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阎齐明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
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规定,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阎齐明代理巨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于接受李海鹰辞去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海鹰辞去巨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王文琪辞去代表职务的
请求及相应终止其委员职务的决定
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文琪辞去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王文琪的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王文琪的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委会予以公告,并报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年4月12日,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
董传经为巨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文琪巨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传经巨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年4月12日,巨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程相锋的提请,免去:
杨建立巨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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