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泰顺县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年注册资本万元,主要经营碎石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经营活动,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现场管理负责人1名;出纳1名,会计1名,现场过磅人员2名(见附件1)。
本次招聘只采取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年1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年1月11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名;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四)现场管理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砂石营销管理工作经验,其中出纳需具备从业经验、会计需具备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和从业经验,且均需熟悉电脑操作;过磅人员需具备吃苦耐劳精神,退伍*人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处分或行*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现场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年1月12日至1月15日(共三天,正常上班时间),罗阳镇联心路94号交投公司室(原港航局),联系-。
2、报名办法:报考者提交《年泰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考试仅有面试,为分制。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后,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及国家、省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负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58号)执行。
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县*府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