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名、电教人员5名、保健医生4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历等条件;
3.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招聘岗位
年龄
招聘要求
其他要求
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
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聘用后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体育教师(男)
(人事代理)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体育师范类专业毕业或有从事体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电教人员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电教相关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保健医生
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临床、妇幼保健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保健医生上岗证书、护士专业资格证书或有幼儿园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1.凡符合条件者可通过下方链接或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