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新一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开始啦!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今年,我省可评审多少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有哪些要求?教育君来为你一一解答!
我省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指标名,各设区市和省直属学校推荐名额共名,其中温州推荐名额35名。
从年开始,人社部和教育部不再统一下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我省将按要求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审结果报人社部和教育部备案。具体办法待国家明确岗位结构比例后另行制定。
哪些老师可以评正高级教师职称?设区市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统筹推荐,省直属学校(单位)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推荐。
有关要求:(一)每个学校或单位推荐到省参加评审的教师不超过1名。实行多校区办学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设区市可在推荐指标内统筹,每个校区增加推荐名额1名,但要从严把握。年秋季开学后调整任教校区的,推荐名额计入原任教校区。
(二)各设区市推荐到省参加评审的教师中,义务教育段教师和非义务教育段教师原则上各占50%,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领导职务(含正职和副职)的原则上不超过30%,教研员原则上不超过15%。年秋季开学后从教研机构调入中小学任教的,推荐名额计入教研机构。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以及教研机构等覆盖多学段的学校(单位),按推荐人选的申报学段计入相应学段的推荐名额。
(三)学校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要继续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且近3年的教学工作量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同校教师的二分之一,校领导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第十一批省特级教师调出申报地的以及第十二批省特级教师调离申报地中小学校岗位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五)年以来查实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范办学要求行为、从事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学校,且由此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一律不予推荐。
(六)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本单位职工意见,综合考虑思想*治、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和业绩、同事关系等因素,对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按照完全同意、同意、不同意进行分类统计。
(七)每个推荐环节的公示要规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最高学历(学位)、所在单位、现聘职称及聘任年限、行*职务、任教学科、近5年平均课时数等信息,各地可视情况增加其他公示信息。对于受到举报的,要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核实结果。
推荐到省参加评审的教师,按照隶属关系由当地纪检监察驻教育部门纪检组单独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查看具体要求及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