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公开招聘泰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见《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户口落户我县时间截止至年8月8日);非泰顺常住户籍人员,其配偶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其中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招考不限户籍。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各岗位报考专业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事业单位岗位,限泰顺县选聘到村任职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任职时间计算至年8月8日)。
我县范围内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
(一)报名
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实行提前报名,报名时间为年8月8日(共一天,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泰顺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罗阳镇爱民路号,联系)。
县人民法院执法服务中心财会、速录员岗位实行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实行提前报名,报名时间为年8月8日(共一天,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泰顺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一楼(罗阳镇泰庆北路号,联系)。
上述各岗位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数。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专业(岗位)按以下办法报名:
1、报名时间:年8月8日至8月10日(共三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如报名人员对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专业等有异议,一律实行先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报考。如遇开考比例不足取消开考、或遇报考专业异议调整报考、或降低学历要求的,以及经面试(技能测评)未入围笔试的人员,将初步安排在年8月19日左右重新发布公告,允许已报考人员在重新发布公告的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期间不再受理未报考人员的新报考申请)。
2、报名地点:泰顺县实验二小(罗阳镇镇中路22-2号)。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含提前报名岗位)实行分专业(岗位)报考办法,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由报考者到报名地点提交已填写报名信息的《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报名材料。
4、资格初审与缴费:资格初审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就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合计80元收取。
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报考者已填写报名信息的《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无毕业证书不予受理)、身份证、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后,按照岗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
属于我县选聘到村任职满2年且现在仍在岗大学生村官对象,在报名和参加资格初审时须提供由组织部门出具的《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并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公示3天。未取得《年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4)的对象,不得报考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分制。
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有面试要求,实行先面试后笔试,其面试形式、进入笔试要求、面试与笔试计入考试成绩办法见附件1。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1:3进入笔试,取得笔试资格后不得再行改报其他岗位。
县人民法院执法服务中心财会、速录员岗位有技能测试要求,实行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其技能测试形式、进入笔试要求、技能测试与笔试计入考试成绩办法见附件1。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1:5进入笔试,取得笔试资格后不得再行改报其他岗位。
其他招考岗位均无面试和技能测试要求。
招考过程中各项成绩的计算采取保留两位小数办法,小数点两位以后数字采取四舍五入法进位确定。其中,先面试(技能测试)后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应比例计入相加构成;无面试(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成绩均实行分制。
1、面试(技能测评)
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广播电视台牵头组织实施;县人民法院执法服务中心财会、速录员岗位技能测试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实施;均要求于年8月15日前完成面试(技能测评)工作。具体面试(技能测试)时间等事项届时由有关单位提前告知。
2、笔试
笔试科目共两科,分别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验》。各科满分均为分,并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在用的手机号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8月29日前后在县人事人才网以公告形式告知。考试时,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评)。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先面试(技能测试)后笔试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在面试后3天内进行,其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笔试的对象。
无面试(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其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考单位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报名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其中,学历证书的复审原则上由入围复审的考生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