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附中),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泰顺县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顺县教育局
年5月6日
泰顺县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号),进一步完善与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学业水平考试对象
1.泰顺县户籍初中毕业生。年泰顺县户籍在本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泰顺县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泰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县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泰顺县县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泰顺籍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县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我县学业水平考试。
(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年学业水平考试取消体育考试和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英语听力口语考试30分调整到其他题型,笔试卷面分值提高到分,题型、题量、考试时间与年保持不变。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简称“社会”)。
2.各科分值:语文和数学各分、英语分、科学分(年科学总分调整为分,其中科学实验考试1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分,其成绩按50%计入总分(年起按80%计入总分)。
3.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品分钟。
4.考试日期:6月26—27日(周五、周六)。
5.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思品两科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分值不超过两科试卷总分的5%。文化科目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数学和科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6.科目考试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体现深化课程改革理念和能力立意导向,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景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体现考试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试卷难度系数在0.70-0.75间。适当控制题量,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三)学业水平考试组织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泰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于5月11日至12日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我县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于5月11日—14日到考生户籍地所辖初中报名。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市统一发布。
三、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原则
1.择优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