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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类别
小学全科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实施,各市、县(市、区)均可申报。
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温州大学、衢州学院、丽水学院。
中学紧缺学科教师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仅面向26个加快发展县(即原省*府确定的经济欠发达县)和5个海岛县(市、区)实施。
高中教师培养高校为:浙江师范大学;
初中教师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实施,各市、县(市、区)均可申报。包括: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治教育),培养高校为:浙江师范大学。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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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教师定向培养需求须以县级及以上人民*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教育厅申报,要求明确学科、数量、生源地要求及培养高校意向等信息,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接收定向培养需求;生源一般为本省设区市范围,有特殊需要经批准可定向到县(市、区)。各地要结合往年定向培养招录情况及本地生源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培养需求。
年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及培养高校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高校招生计划情况,结合各地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以正式下达的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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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招聘
定向培养招生坚持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原则。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有关招生信息发布、考生志愿填报、面试与公示办法、协议签订、录取与备案等要求,均参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3号)精神实施。其中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招生录取期间的各个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录取时间科学设置,提前公告,特别要提醒考生在面试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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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模式
教师定向培养采用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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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经费
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原则上由市、县(市、区)财*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可采用入学时由学生缴纳、毕业到岗后补偿等形式落实。具体支付方式应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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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策
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的*策精神,毕业后由当地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
注:目前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工作正在征求各地需求,无需考生申报。有意报考的考生请在年高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