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第1号)
为优化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和泰编〔〕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岗位
招聘名额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见《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卫生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户籍和年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限本人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或者本人为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本人非泰顺常住户籍,但其配偶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也可以报考。年龄限制在18—35周岁(年7月16日至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
我县范围内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全日制普通院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升读大专、大专升读本科或研究生在读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原则与办法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数不多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经有编制、岗位空缺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县卫生计生局同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给予直接聘用(各相关医疗事业单位在年7月18日前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卫生计生局审核);报考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实行差额考试,择优聘用。
(二)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办法。
医疗卫生技术专业岗位原则上实行差额考试。对紧缺岗位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类、妇幼保健类、医学影像等四个专业报名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的可实行等额考试,但其录用分数不得低于其他专业岗位差额考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非医疗卫生技术专业岗位报考计划与符合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
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2)报名地点:泰顺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罗阳镇广场路42号)。
(3)报名办法: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按各单位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按专业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专业须对口)。报名时须填写《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同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学历查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