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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泰顺县三八红旗(集体)手评选活动的通知》(泰妇〔〕37号)文件要求,县妇联现对拟认定的县三八红旗(集体)手进行公示。
公示期:年1月19日至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三八红旗(集体)手有意见,可向泰顺县妇女联合会致电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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