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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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新浦至包垟公路改建工程第03标段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顺县新浦至包垟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85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11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泰顺县交通运输局以泰交〔〕47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泰顺县新浦至包垟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