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年泰顺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配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的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应、历届毕业生(户籍确认时间以年6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学历要求:报考小学、学前教育、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年开始报考小学岗位需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若具有学科相应专业且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对象可放宽至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教职成〔〕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更新版)。
(六)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报考对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除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等岗位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对象须于年8月20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七)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考岗位: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51名,具体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报考其他岗位的聘用对象须于年8月20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教师资格不相对应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小学、中学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治、历史、社会、人文教育、地理等专业可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教育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信息技术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程序
1.时间:年6月27日-29日3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泰顺县教育局七楼(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联系人:林老师,联系—。
3.办法:先填写《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6月27日前发送至jyjr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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