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为保障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
二、招聘人数
招聘驾驶员共5名,其中准驾类型C1以上的驾驶4名,准驾类型A1以上的驾驶1名。若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报名时间
年9月6日—9月7日。
四、报名地点
泰顺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综合室。
五、招聘资格条件(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9月6日后出生),男性,泰顺县户籍,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持有准驾类型C1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应聘中型客车驾驶员的应持有准驾类型A1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具有5年以上驾龄,安全行驶10万公里以上,较熟悉省内道路;
(四)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满分(12分)记录,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史,无饮酒后驾驶等不良记录;
(五)*治品质高,思想道德素质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六)五官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反应敏捷;
(七)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视力、听力等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六、招聘流程(一)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前科的证明;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12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按照应聘人员的资历及交通违法纪录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三)路试。到指定地段进行现场路试。
(四)面试。按照路试成绩1:2入围进行面试,面试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体检。对面试入围后的人员进行体检,评估入围人员的健康状况。
(六)录用。录用对象经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到,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综合成绩和规定程序依次替补。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
(二)聘用期间有关待遇由基本工资+月综合考核奖+出车补贴+其他福利构成,并缴纳“五险一金”等保险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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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