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遵义事业单位合同制工资出改革消息了!
赶快一起来看看吧!
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管理,形成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劳动合同制人员利益,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办发〔〕21号)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劳动合同制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经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计划,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劳动合同制人员。
二、工资构成
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年限工资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劳动合同制人员,首次基本工资根据对应的学历等级确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元,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元。劳动合同制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基本工资低于同等学历首次确定基本工资标准的,自办理的下月起,可按新学历执行基本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制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成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按首次确定办法重新计算。
年限工资连续增加3次的劳动合同制人员,从第3次增加年限工资的当月起,按3次增加年限工资的平均值增加基本工资。下一次增加基本工资的年限工资增加次数从增加基本工资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二)年限工资
年限工资主要体现劳动合同制人员工作年限和履行本职工作考核结果的积累,按考核年限进行定期调整。从成为劳动合同制人员开始计算,每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此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满的下月起按以下标准增加年限工资:均为合格的90元;有1次优秀的元;有2次优秀的元;均为优秀的元。下一次增加年限工资的工作年限和年度考核从增加年限工资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劳动合同制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成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年限工资重新计算。
三、原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资套算
原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不再实行原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标准和工资晋升机制,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基本工资:按本实施方案进行套算,套算后的基本工资高于原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之和的,按套算后的基本工资执行;套算后的基本工资低于原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之和的,按原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之和执行。
年限工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考核年度从成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的当年起算,本实施方案印发以前的年度考核结果按合格确定。
四、组织实施
劳动合同制人员(原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资套算和管理,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机构(单位)负责。工资套算和管理机构(单位)要按本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工资套算管理工作,并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档案应包括进入和退出劳动合同制人员情况、工资套算及变动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变更(解除、终止)情况等内容和相关佐证资料。工资套算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予以实施。
五、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六、本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胜利召开!脱贫攻坚考点多,
发展历程要记牢。
意义精神和成就,
一节好课全讲透!
今晚7点小黑老师带你学考点,提能力
打算报班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