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惠民*策进万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策来袭,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我县大力推进招引高校毕业生“计划”攻坚行动,“计划”攻坚行动期间推行就业补贴兑现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操作办法。
一、申请对象(申请对象共分四类)
第1类对象。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泰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年9月1月至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泰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年9月1月至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泰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年9月1日以前来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73号)文件执行,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
二、申请条件
第1-3类对象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泰工作。以在泰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主要依据,以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为佐证材料。
2.新(首次)来泰工作。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如近两年在泰无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则认定为新(首次)来泰工作。
3.年龄要求。第1类对象须35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35。第2类、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4.毕业要求。第2、3类对象须毕业5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5。第1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5.单位要求。按《温州市区产业*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办〔〕68号)执行,其中第2、3类对象仅限企业人才。
三、申领流程
市本级受理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的对象;各县(市、区)受理本辖区内单位的对象,包括明确管理的关系的科研院所;用人单位为企业的,由“温州市产业*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隶属地。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