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复员退伍士兵就业,提高适龄青年参*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及《关于下达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泰编发〔〕53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面向复员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岗位招聘共4名(招聘单位名称: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名称:面向复员退伍士兵招聘岗位,岗位代码:)。
二、报考条件(一)*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三)男性年龄在18至45周岁(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至40周岁(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在泰顺县入伍;
(五)属于正常复员退伍士兵;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已由县退役*人事务局(原复员退伍士兵安置办公室)就业实职安置或已是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警告或*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岗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年9月18日8时至年9月24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应登陆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