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为优化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和《关于下达年度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用编(招聘)计划的通知》(泰编﹝﹞4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并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名额与岗位
招聘名额8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见《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报考条件
(一)*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卫生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口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口(户口落户泰顺县时间截止至年9月3日,下同);非泰顺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年9月3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四)年龄限制在18—35周岁(年9月3日至年9月3日期间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等其他条件;(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全日制普通院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升读大专、大专升读本科或研究生在读等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读大专、大专升读本科、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招聘原则与办法
(一)对招聘卫生健康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临床医学(岗位专业代码01、13)、超声诊断(岗位专业代码02)、放射诊断(岗位专业代码03)、麻醉学(岗位专业代码04)、医疗设备维修(岗位专业代码11)、医学影像学(岗位专业代码15)、药学(岗位专业代码17、)、中药学(岗位专业代码18)、医学检验(岗位专业代码19)、生物医学工程(岗位专业代码20)、等专业岗位,如符合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的,招考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专业考核,经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给予直接聘用;岗位符合报考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的,实行考试,择优聘用。
(二)对招聘卫生健康紧缺专业、专科学历要求的病理技术(岗位专业代码09)、设备维护(岗位专业代码20)、医学影像技术(岗位专业代码24)\中医学(岗位专业代码25)专业实行考试,择优聘用;符合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的,可实行等额考试,但其考试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其他差额考试岗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三)招聘针灸推拿(岗位专业代码05)、药学(岗位专业代码06)、中药学(岗位专业代码07、32)、医学检验(岗位专业代码08)、护理(大专)(岗位专业代码10、14、22)、卫生事业(岗位专业代码12)、妇产科学(岗位专业代码16)、临床医学(岗位专业代码21、)、护理(中专)(岗位专业代码23、)、药学(岗位专业代码26)、康复专业(岗位专业代码27)、口腔医学(岗位专业代码28)、医学检验(岗位专业代码29)、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岗位专业代码30、33)、预防医学(岗位专业代码31)等专业岗位的,按符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开考,如符合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招考计划或减少招聘名额。(四)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1.报名(1)报名时间:年9月3日至9月5日(共3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2)报名地点: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罗阳镇广场路42号)。(3)报名办法:按各单位岗位专业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专业须对口)。报名时须填写《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同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学历查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