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这次公开听证,让我实实在在地看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服务基层,解决群众困难的能量。我也想代当事人家属发声,说句‘谢谢’。”听证会结束后,人民监督员陶郑标代表吐露出了这样的心声。
3月19日上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就沈某某司法救助案召开检察公开听证。第四检察部主任阙贵长主持会议,县人大代表、县委*法委及县司法局干部、人民监督员及镇村干部等参与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情况,沈某某被他人(已判刑)以逼迫喝酒喝吐的方式进行打击报复,在短时间内喝下约两斤半酒精度数42度的白酒,导致急性酒精中*并发严重肺炎,治疗花费数万元,因父亲生病多年,无劳动能力且家庭非常困难。因此,沈某某来到检察机关,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得到解决。鉴于此种情况,检察机关建议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提问、休会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案件的发生确实给沈某某带来精神上的伤痛,也给他的家庭带来了经济损失。他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策,同意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不让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实事、解难题,就是我们检察机关召开此次听证会的主要目的。”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阙贵长如此说道。
供稿丨阙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