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晚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3月19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潘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查,在年7月初至年2月期间,潘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受害人舒某申请补助款及申请补助款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对舒某实施诈骗,进而非法获利人民币元和其他一些价值元的物品。
潘某,泰顺人,出生于年。年7月初,潘某的医院,在住院过程当中,潘某结识了妻子同样在住院的85岁老人舒某。两人经常聊天,关系逐渐密切。聊天过程中,潘某自称曾经当了12年的兵,而且当了连长,退役后在县公安局当了十几年的副局长,现在还在公安局、法院、民*局、人武部、交警队等单位帮忙干事。舒某均信以为真。某天,舒某在聊天中感叹家庭困难,潘某表示同情,同时表明自己可以帮助他申请困难补助,申请成功后舒某每个月可以领取余元,而他需要准备一份老婆生病的证明,并盖上村里的公章。两人还相互留了联系方式。不久,舒某一家先行出院,而潘某的妻子因病逝世。
半个月后,舒某打好证明,再次联系上潘某,潘某让舒某第二天上午带上身份证和生病证明到公安局门口等他。第二天碰头的时候,潘某告诉舒某申请补助款还需要一些手续费用,随后舒某给了他元钱。而这也是潘某第一次从舒某身上成功诈骗到钱款。
这之后,潘某又先后7次通过类似的借口骗取舒某钱财。除在固定地点碰头骗取钱财外,潘某还曾两次到访舒某家中。第一次是在潘某妻子病逝后,潘某到舒某家中做客,以办事情需要手续费为由骗取元,同时舒某还送了一只番鸭和10斤家酿的红酒;第二次到舒某家中时,潘某声称自己当选了县法院的副院长,请客需要花费元钱。舒某听后,马上给了潘某这些钱。
交往过程中,潘某曾将去世妻子的银戒指和自己买的一只廉价男士“金戒指”送给舒某,并称这枚“金戒指”价值多元。
年底,潘某说事情快办妥了,还递给舒某一张捡来的废弃银行卡,说里面有元补助款,但这钱必须等事情完全办妥后他去陪舒某领才能拿出来。舒某依然深信不疑,还将银行卡交给潘某保管。
在7次诈骗中,潘某成功骗取舒某元,还有香烟、红酒、番鸭、地瓜粉等一系列物品,价值约元。
舒某久久等不到补助款,也开始焦急了起来,在过年期间对回家过春节的子女说起了这件事,子女连忙告诉他这是骗子,让舒某赶紧报警,不要再上当受骗。于是,在潘某再次联系舒某说要送元红包给公安局局长的时候,骗局终于被识破。
舒某报案后,潘某终于被绳之以法。在讯问过程中,潘某交代自己是个文盲,家境困难,老婆生病后失去了经济来源。在医院遇上舒某之后,便打起了骗钱的主意。之所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则是因为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类似的诈骗手段,所以也想着用这个方式骗钱。
┃爆料加
┃广告合作:
觉得文章不错,记得点“好看”分享??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