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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附中),局直属有关单位:
《泰顺中学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局*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条件(一)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
(二)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2P及以上。
(三)具有该初中学校学籍,且在该校三年以上完整学习经历的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年,泰顺中学面向全县招收定向生名。
三录取办法(一)县教育局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比例下达定向生分配名额。
(二)定向生需参加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在泰顺中学统招生录取完毕后,对填报泰顺中学志愿且符合泰顺中学定向资格的学生,根据综合表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定向生录取农村学校(非县城学校)不低于泰顺中学录取分数线40分,若分配指标录取未满的,剩余指标由县教育局在农村学校间统一调剂。如果学校在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没有学生被录取时,在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确保1名学生录取。
四工作要求(一)县教育局组织做好招收定向生对象的资格审核和择优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根据市县招生有关*策,负责向学生家长做好年定向生分配的宣传等工作。
(三)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徇私舞弊,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四)县教育局将对招收定向生及定向分配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予以监督。
附件:
泰顺中学年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学校
年分配人数
实验中学
22
罗阳二中
20
育才初中
27
新城学校
12
泰顺二中
13
泰顺三中
8
泰顺四中
8
泰顺六中
7
泰顺七中
16
泰顺八中
4
民族中学
7
南浦溪学校
1
下洪学校
3
包垟学校
1
柳峰学校
1
龟湖学校
3
大安学校
2
本期来源:泰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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