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人〔〕号
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县管校聘”跨校竞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泰顺县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泰*发〔〕号)《泰顺县教职工适岗竞聘实施细则》(泰教〔〕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县管校聘”跨校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学校校内竞聘已聘的且原学校同意参加跨校竞聘的教职工。
二、竞聘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2.教龄需满3年;3.原学校签署同意调出意见;4.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上一学年任教该学科的;5.符合本县内教师流动的其他条件,详见(泰教人〔〕94号)文件。
三、竞聘岗位
详见《年泰顺县跨校竞聘空缺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年7月31日(上午8:30-下午4: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请各报考对象直接向各学校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
3.各试点学校符合跨校竞聘条件的教职工,可按《年跨校竞聘空缺岗位计划表》(附件1)相关要求的,填写《跨校竞聘报名暨流动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意向学校,一份交教育局人事科),并按时参加意向学校跨校竞聘。
4.农村中小学参加跨校竞聘的教师数不超过在本校上一轮(上学年)教职工聘用数的5%。每位教师只能报名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参加跨校竞聘。
5.各试点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跨校竞聘方案;报考人员按跨校竞聘方案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报意向学校审核,并按意向学校要求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各试点学校确定。
五、其他事项
跨校竞聘完成后,相关学校将《跨校竞聘报名暨流动申请表》(附件2)盖章签字后,汇总审核盖章后,于年8月2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年泰顺县跨校竞聘空缺岗位计划表
2.年泰顺县跨校竞聘报名暨流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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