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离泰返泰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第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1月28日至3月8日,跨省返乡和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须持有7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贯彻上级疫情防控精神,保障离泰返泰人员及时有序返乡,现就核酸检测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机构
医院、医院提供采样、检测服务;各乡镇卫生院设采样点,提供采样服务(其中罗阳镇中心卫生院提供辖区内进企50人以上预约采样服务,不提供个人采样服务,竹里畲族乡卫生院不设采样点,具体名单附后)。
二、检测费用
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6号)执行,费用自理。
三、采样方式
实行进企采样与设点采样相结合的方式。广大群众须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市民卡等(无身份证人员请携带户口本或出生证)就近选择采样点进行采样。人员较多的企业若有集体采样需求,原则上提前2天联系预约,按规范做好采样组织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四、采样时间
1月28日-3月8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3:30-15:30。
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建议广大群众安心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增强防护意识,群防群控做好防疫工作。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1月27日
泰顺县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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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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