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6/24 1:38:00
关于调整公安窗口服务措施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温州市“25条”紧急措施和“12条”深化举措,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坚决打赢这场战役,决定2月10日起,温州公安各窗口实行急需事项预约办理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防控期间停止办。市县两级出入境、车辆管理、户籍登记(含流动人口服务)、公安行*审批(含综合服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公安信访接待、公安监管场所(看守所、戒*所、拘留所)会见等窗口单位继续暂停服务,一切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展开。二、紧急事项预约办。各窗口应公布预约电话,设立应急窗口,落实人员负责,接受需要紧急办事群众、企业的预约办理和咨询回复、*策解答。原则上,未经提前预约、非紧急必要的,窗口不予受理、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群众,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支持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窗口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勤务防护有关要求。三、全面提倡网上办。提倡群众和企业通过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温警在线”小程序、“交管”APP、“温州交警”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