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革命历史悠久,于年被列入“革命老根据地县”。目前县内存有40多处红色*事文化史迹,见证了粟裕、刘英等革命先辈浴血奋战的英勇历史,诉说着*在浙南地区顽强斗争的伟大故事。
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杭州*事检察院关于《“守护红色*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近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运用实地调查、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手段,全面摸排红色史迹保护不力现象,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共同守护泰顺县红色*事文化史迹。
检察建议,守护革命史迹现场勘查中发现的问题清明节前夕,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走访了红色资源较多的泗溪镇、彭溪镇、柳峰乡等5个乡镇,现场勘察中共浙南特委成立地旧址、王维亮故居、泰顺县人民*府成立旧址等多处县级红色*事文化史迹,了解了红色资源保护现状、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等情况。
经调查,检察官发现县域内大多数史迹保护较好,但部分史迹存在垃圾堆积、乱搭乱建等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立案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
公开听证,凝聚保护共识为进一步提升“守护红色*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起到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多方合力的作用,4月22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史研究室及泗溪镇、彭溪镇等12个乡镇的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周仕彩通过展示现场勘查照片等证据材料,介绍了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守护红色*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发现的问题。
参会人员就存在的问题、职责划分及下一步的保护管理,进行了充分沟通。红色*事文化史迹是人民宝贵的精神和物质财富,具有不可复制性和不可再生性。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在建*百年之际,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要相互协同、凝聚守护合力,及时跟进问题整改,切实保护好红色*事文化史迹。“吃水不忘掘井人”,红色*事文化史迹是我*浴血奋战的见证。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守护红色*事文化史迹为己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监督中协同发力,留住珍贵的红色记忆。
供稿丨高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