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顺县教育局公布《泰顺县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孩子如何入学,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年泰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手册新鲜出炉,为你权威解答!
年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实施阳光招生的原则,按照规范有序分批入学原则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公办民办学校所有招生流程和环节,包括招生报名、录取操作、结果公布等,全部纳入“XX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划片招生、以户籍和房产为主要依据,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或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即审批地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邀请公证机构参加。
招生对象一年级招生对象: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到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及年9月1日之前出生且持有教育行*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收对象: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填报公办民办学校积分入学资格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确定:
(1)父母为环卫工人或菜农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县环卫所、蔬菜协会提供的年度职工适龄儿童名单为准)。
(2)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
(3)非县城施教区在县城小学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电子学籍的年小学毕业生。
报名材料(1)务工子女需提供的材料有: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其中一方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相关保险缴费证明。
(2)经商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和店面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在相应施教区范围内经商的其它有效凭证(进货发票、缴税单据等),经商合伙协议不视作招生的依据。
报名方式符合我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七年级新生于6月1日至6月3日,一年级新生于6月2日至6月4日,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上选报相应的施教区学校(县城菜农、环卫工人的子女报名学校为罗阳镇第二小学,县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报名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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