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城部分学校的编制调整及岗位余缺情况,经研究,同意泰顺县实验中学、罗阳二中、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文祥小学等学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人数
泰顺县实验中学(14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3名、科学2名、历史与社会3名、体育与健康1名。
泰顺县罗阳二中(3名):语文1名、科学1名、历史与社会1名。
泰顺县实验小学(1名):科学1名。
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1名):语文1名。
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5名):语文2名、数学2名、科学1名。
泰顺县文祥小学(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二、选调条件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在本县入编后任教满3学年。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小学教师岗位选调的,须具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参加初中教师岗位选调的,须具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对象学年至少有一个学期所任教的学段与选调岗位学段相对应。
(三)学历(专业)及任教要求
1.参加小学教师岗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年上、下学期所任教的主要学科(如任教多门学科,则认定任教课时量最多的学科为主要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至少有一个学期一致。
2.参加初中教师岗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年所任教的学科与选调学科岗位至少有一个学期一致或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四)定向评上市“三坛”的对象在本校服务年限须满5年,定向评上县“三坛”的对象在本校服务年限须满3年。
(五)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者;
2.近两年(学年、学年)受*纪、*纪处分者;
3.近两年(学年、学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近两年(学年、学年)年度考核未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
5.县城学校在编教师不参加此次选调。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选调成绩折算方法
选调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综合分占20%,业务测试成绩占80%。综合分按实际得分计算,业务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和试课成绩(占70%)组成。
(二)选调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核、业务测试、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调。
1.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年7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泰顺县实验中学仁德楼三楼(罗阳镇新城知见路36号)。
泰顺县实验中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短号;
泰顺县罗阳二中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短号;
泰顺县实验小学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短号;
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短号;
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短号;
泰顺县文祥小学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短号。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学年上、下学期任教学科学校证明、教龄学校证明(本县正式入编年限);③选调报名表。
2.业务测试
(1)笔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泰顺县教育局组织的笔试。
(2)试课
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课对象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试课)。
试课入围人员名单公布后,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选调综合分佐证材料。
3.公示
按学科以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名单(若有分数并列的,按试课成绩高者录取),并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手续办理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县教育局*委会议研究通过,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业务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县教育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二)本通知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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