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为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推送给您,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共同呵护孩子身心健康。
一、加强学生手机(电话手表)管理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以及其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学校在各年段办公室设立公共电话提供学生与家长之间的联系。
3.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家长要以身作则,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尽量不在孩子面前长时间玩手机,通过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同时,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孩子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和科学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5.家校携手,积极指导教育孩子文明上网,提升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做到合理、有节制地使用手机,增强网络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学生睡眠管理
1.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要共同努力,确保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保障孩子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返家能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3.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实行作业统筹管理,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4.家长在老师指导下,协助学生制订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根据规定,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5.教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