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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计划”攻坚行动,优化卫生健康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卫生健康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和《关于下达年度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泰编〔〕14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并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与岗位
招聘名额8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见《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报考条件
(一)*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卫生职业道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口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口(户口落户泰顺县时间截止至年6月17日,下同);非泰顺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年6月17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或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不受户籍限制。(四)35周岁及以下(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其他条件。(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现役*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招聘原则与办法
(一)对卫生健康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参照年3月28日泰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布的《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要求,如符合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的,由招考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专业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经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给予直接聘用;岗位符合报考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的,实行差额考试,择优聘用。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或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参照紧缺专业招聘。(二)对卫生健康紧缺专业、专科学历要求的岗位,参照年3月8日泰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布的《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经考试,择优聘用;符合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的,可实行等额考试,但其考试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其他差额考试岗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三)招聘岗位代码5、6、11、14、15、22、23、24、25、26、27、28、29、30、31、32、33等岗位的,按符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开考,如符合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招考计划或减少招聘名额。等专业岗位的,按符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开考,如符合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招考计划或减少招聘名额。(四)招聘程序:1.报名(1)报名时间:年6月21日至7月2日的工作日(共10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2)报名地点:泰顺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办公室二(罗阳镇广场路42号)。(3)报名办法:按各单位岗位专业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专业须对口)。报名时须填写《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同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学历查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