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汪子芳通讯员泰检
作为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多位残疾人、失能老人的社会救助款共57.4万元。
3月14日,浙江温州泰顺人钟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在庭审现场,泰顺当地街道、纪委、监察委等近百人旁听了这起案件。
钟某是温州泰顺人,今年32岁,曾是一名内科护士,年考上了泰顺县事业单位编制。
年12月至年4月,钟某在泰顺县三魁镇人民*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处工作,分别担任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在此期间,钟某负责发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补贴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特定款项。
负责社会服务工作,钟某却对自己经手的社会救助资金动起了心思。再加上父亲经商失败,欠了很多外债,金钱的诱惑让钟某失去了理智。
钟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制作虚假支出凭证、虚假的工资报销表、会议记录、假冒补助人签字等形式,将57.4万元的救灾、养老等特定款项转入自己的账户内。
这可是多位残疾、失能老人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命钱”。
随后,钟某拿出其中的27万,交给父亲偿还债务,其余的都用于个人生活支出。
贪污老百姓的“救命钱”,钟某自以为神不知*不觉。
不过就在年9月,泰顺县审计局对三魁镇主要领导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近60万的社会救助款项去向不明,钟某贪污的事情逐步浮出水面。
对于其涉嫌贪污的指控,被告人钟某当庭认罪。
庭上的钟某消瘦,一直比较沉默,回答问题时也只吐露简短的一两个字。
经审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钟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根据被告人钟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她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冻结的赃款.65元予以追缴,退还三魁镇人民*府,并继续向被告人钟某追缴赃款.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