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事关民生幸福。今天下午,我市举行“3·15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并发布了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果。
这10起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分别是:
某通讯运营商瓯海分公司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鹿城区某电动自行车店销售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案
瓯海区贾某某销售“茅台”等多种假冒名酒案
温州市某装修公司等三家企业侵犯消费者信息系列案
瑞安市某健身有限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永嘉县金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永嘉县某内科诊所销售劣药案
苍南县某物业公司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案
文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泰顺县某健身服务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全市共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多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28个,超额完成全年省、市民生实事的工作任务,并成功探索文成县放心消费全域创建试点工作。今年,我市将聚焦重点县(市、区),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实现“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网上网下全覆盖、制造流通全覆盖”。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胡志慧:计划全年新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万家,放心消费街区(商圈)30个,长三角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0家,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个,同时全面推进文成、鹿城、泰顺等3个省级“放心消费”全域创建重点县市区示范建设。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全市消保系统将推出“守护安全云看消保”温州“3·15”网络直播、市级消费教育基地公益课等活动,并在各县市区开展3·15系列活动,推动消费者的权益共建共治。
来源:温州新闻联播
记者:臧田文首席摄像龚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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