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司法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引领,坚持按照“一所一特色一方案”要求,做到四个立足,高标准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年,三魁司法所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县局被评为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成绩突出集体。
一、坚持*建引领,提升队伍专业化。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三魁司法所率先成立*支部,并在4家符合条件的司法所逐步推广。鼓励司法所开展*建联盟,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实现跨单位、跨行业、跨领域基层*组织有机联系。二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在双重管理的总体构架下,建立司法所长负责制,司法助理员分工制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制,并按照人员定岗、职责定位,专兼职结合的要求,实现分工不分家,协同合作的新模式。三是加强队伍组织建设。人员力量向基层司法所倾斜,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正式在编人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年龄37.2岁,本科学历以上占85.7%,全部为法学专业。注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各司法所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在辖区内建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个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整顿,实现“四落实”,确保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
二、坚持样板引路,打造调解品牌化。一是打造“两官两师”结对乡贤调解室品牌。率全市之先推出“两官两师”结对联系乡贤调解室制度,有效整合各方专业法律人才及行*调解人才资源,缩短单个案件的化解周期,实现快速调解,打响泰顺特色调解品牌。目前,通过实施“两官两师”乡贤调解室成功化解重大疑难案件,化解率达%。二是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组织新模式,各司法所物色合适的对象、地点,推动以调解能手命名的个人调解室建设,努力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先后成立了季庆武调解工作室等19家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打造金牌调解员。注重培育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集中培训,研讨典型案例、丰富调解技巧。出台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办法,激励调解员干事创业热情。发挥优秀调解员名人效应,提升调解工作效率,减少矛盾积压。吴柏联、林全法、季庆武3人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模范调解员、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县级优秀调解员达到10名。
三、坚持改革创新,突出治理智慧化。一是法律服务便捷高效。坚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推行法律援助“跨区域办理”,在3家司法所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人工自助机,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惠及更多人群。深化法律顾问组团服务模式,建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