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为深入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效应,经浙江省*府同意,在前三批试点扩围的基础上,浙江省第四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公布,全省共有6个试点单位成功入选。
图片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据了解,前三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单位中,原苍南县龙港镇撤镇设市,原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撤镇设街道;磐安县县城、云和县县城、庆元县县城、遂昌县县城、景宁县县城和淳安县千岛湖镇、文成县大峃镇、泰顺县罗阳镇、开化县华埠镇等9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下阶段重点落实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入选的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是前四批全省首个上榜的村级试点,标志着是浙江省小城市培育开始由中心镇向经济强村扩容。
今年4月,浙江省发改委在申报第四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时首次明确,“村域小城市”培育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历史名村、经济强村中择优产生:一是要求基础条件好,具有一定的集中建成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较为完备,人口集聚水平较高,村域常住人口3万人左右且近3年为净流入,综合发展实力超过一般中心镇;二是特色优势强,距县城10公里以上,特色产业、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生态文明等若干方面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