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安局今日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年11月26日,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接到吴某(女,福建人,20岁)报警称:当日16时许,其在办公室被人猥亵,要求处理。
接警后,罗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当日抓获嫌疑人洪某(男,泰顺人,26岁)。
经查,26日16时许,洪某借送外卖到吴某位于罗阳镇青草湾的办公室之际,拿出手机对吴某进行偷拍,并对吴某进行猥亵。
27日凌晨2时许,洪某因猥亵他人被泰顺县公安局处以行*拘留八日的处罚。